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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Faina第一次當伴娘,
雖然本來只是當招待,到現場才變成伴娘,不過反正好玩囉。

雖然從頭到尾擔任伴娘的工作,
只有在一開場,負責舉著燭臺引領新郎新娘入場,
此外實在不太清楚我還有什麼功能。
不過,這還是相當累人的一件工作。
別以為端燭臺很輕鬆,燭臺還滿重的耶,
幸好我們三人平日舉mic練就了好臂力,不然到後來手一定會抖!
其次,裙子好長,走在路上好危險,萬一跌倒不糗了,
所以我們三個伴娘還說好,如果第一個跌倒,
後面一定要跟著跌,這樣大家就會以為是我們安排的,哈!
(其實有點蠢:p)

另外,七點的酒席,四點就得到會場打扮,
馬甲小禮服在冷氣強力放送的會場好冷~
而且,才吃了第二道菜衣服就繃緊了,
我想快脹破的汽球就差不多是這樣的感覺吧!



幸好,我還身兼招待,
所以整個下午到開席之前都在lobby跑來跑去,
感覺有好幾個議員把我當成了新娘,真寶!
而且我覺得市長剛到會場的瞬間一定有被嚇到,
因為站在門口等他的一堆招待,
一字排開清ㄧ色都是市政線上的記者,
感覺隨時都會掏出mic來當兇器似的。
幸好大家掏的都是相機,怪不得他昨晚拍照笑的特別燦爛,哈!

對了!
伴郎當中,居然有一位跟我同一天生日耶,真巧!


頭一回當伴娘,拿到了紅包,希望也能沾沾喜氣啊,
不過,
萬一我結婚的時候,馬市長已經成了馬總統,
那我要找誰幫我證婚啊?
(批:杜濟洲說,你應該嫁不出去吧!我怒!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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